答复审查意见时可以删除说明书的内容吗
发布时间:2023.06.07 山东省查看:1421 评论:5
权1:根据X计算Y
权2:利用A公式,根据X计算Y。
说明书中又记载了根据A公式计算Y的原理,但是这个A公式是错的。
现在想到的解决办法是:将权利要求2删除,然后论述如何根据X计算Y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即不用公式A就可以进行计算)。
这样的话,说明书中有关A公式及其原理,是否也可以删除呢,会被认定为修改超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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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不好快吃药
[1]思博村村民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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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7448_hGp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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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14:24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应用物理学
若删除这个公式,公开不充分,提供公知常识证据证明X推导Y,这个难度太大,也降低了你的案子授权几率
如果这个公式本是现有的,提供出处对原文进行修改,并作出解释,但是这个对后续程序来说,是一个雷
2023/06/14 14:43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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