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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员工可以公民代理参加专利无效口审?专利局第51697号无效审查决定给出答案

发布时间:2021.11.19 北京市查看:5043 评论:11

很多人都认为,专利代理机构只有执业专利代理师才可以出席无效口审,非执业代理人是不可以参加口审的,也不能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席。

其依据有2个:

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公民代理资格的规定。

《民诉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公民代理基本只能为近亲属和工作人员。

其二,为专利审查指南中的规定。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第三节规定:“当事人依照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该机构应当指派专利代理人参加口头审理。”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 3.6 节第(6)
点规定:"当事人委托公民代理的,参照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公民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在口头
审理中陈述意见和接受当庭转送的文件。"


综合以上的民诉法中关于公民代理的资格限制,以及审查指南的如上规定,可以得出好似合理的以下结论:

1、只能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其员工,才可以担任公民代理。

2、专利代理机构只能指派执业专利代理师参加口审。或者说,专利代理机构不能派出非执业代理师参加口审。

然而,专利局第51697号无效审查决定中的内容,很可能给出了如下的认定答案:

专利代理机构的非执业专利代理师,可以通过公民代理的方式出席无效口审

在决定书中,专利局给出了具体的依据和解释:

A:

以上部分可能的理解为:专利无效阶段民诉法中的诉讼代理人中,关于公民代理的概念是不同的,应该适用于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

B:

以上可能的理解为:代理机构的非执业专利代理师出席口审,但不能有修改权利要求、撤回无效请求等的代理权限,可有权限在口审中陈述意见和接受当庭转达的文件。

因此,专利局认定,专利代理机构的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接受委托,可以公民代理的方式参加无效口审

启示:

在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只派出1名执业专利代理师,担任相应的代理权限,其他员工可单独以自然人接受委托,以公民代理身份出席口头审理。

对于由于各种原因,例如从业时间不够或者刚刚考取资格证,但专业度较好的人员,可以走上无效口审席充分发挥其能力,为委托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阅读原文下载附件:戳这里

代理机构员工可以公民代理参加专利无效口审?专利局第51697号无效审查决定给出答案

附件:

  • 专利局第51697号无效审查决定书.pdf 回复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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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没证,参加过口审,公民代理。
    公民代理出示身份证就行了,其他根本不管。
    代理人代理还需要证件,我对面那个搞不出来代理人证,抱着个电脑给合议组看代理信息公示网的信息,合议组找他要有照片的证明,他又搞不出来了,最后合议组懒得管了,让今天口审结束后补充😂笑死

    2021/11/20 23:0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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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111111111111111

    2022/07/14 08: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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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1

    2022/07/14 08:44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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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1

    2023/02/08 11:18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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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1

    2023/06/29 16:0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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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1

    2023/07/11 17:5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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