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例数据错误,还有补救办法吗?
发布时间:2021.05.06 上海市查看:1760 评论:12
以明显错误方式修改数据,应该很难被审查员接受;
此案过了12个月优先权期限。
企业自己开发的技术,很想保护起来,请问,还能有什么补救措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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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eye201314
[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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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eye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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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就要哭
2021/05/07 12:20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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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3:40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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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3:5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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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审查指南规定: “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以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 对于申请日之后申请人为满足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等要求补交的实验数据,审查员应当予以审查。
如果是为了证明技术效果,完全可以通过补交数据的方式,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应当予以采纳
如果是为了克服26.4的话还是打电话沟通下,可能会接受,毕竟如果发明构思确实够创造性,那么实验数据只是作为该发明构思的证据,并非发明点本身
如果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不一致,意见陈述时可以以其中一个为准,另一个作为笔误处理
如果记载一致,仅仅是为了扩大保护范围,个人认为审查员一般不会接受
2021/05/07 16:05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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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7:4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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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其实也可以考虑,不修改说明书,只是在意见陈述中列出正确的数据,这种方式比较容易被采纳。当然,具体行不行还要看你原始说明书关于技术效果的文字描述是否足够、数据测定方法是否有记载等等因素。
2021/05/07 17:4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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