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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接从属权利要求能直接并入独权吗?

发布时间:2022.11.11 上海市查看:596 评论:9

权要如下:
权1;
权2引权1;
权3引权2;
……
审查意见答复,现想将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直接并入权1,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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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别说答复了,无效修改都可以,现在对修改方式很宽松了。

    2022/11/11 13:2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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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1 13:27:05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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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1 13:54:1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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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1 14:20:0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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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觉得不能,权1+权3技术方案不是原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方案. 要提也是权1+权2+权3

    2022/11/11 15:4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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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一般是可以提的。 有的审查员做妖,也可能不认。平时这样处理很多审查员还是认可的。

    2022/11/11 15:46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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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1 21:56:44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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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要看你说明书怎么写的,权1+权3能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实际上合并权利要求并不看你是怎么引用的。

    2022/11/11 15:5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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