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小刘的一生串联法考卷二重要知识点(四)
发布时间:2020.07.02 浙江省查看:3106 评论:5
用热心人小刘的一生,串联法考-卷二的大部分知识点。
卷二:民法、民诉、商经、三国
卷一:刑法、刑诉、行政、理论
卷二主要是民商法,这部分内容与我们每个人一生息息相关。
于是我想,用一个人的一生来串联记忆所有重点的知识点再合适不过。
倘若还能起到一些些普及法律的效果,则更是功德一件。
前情提要:
抱歉,昨天断更了,被别的事情耽搁了,我自罚三杯。吨吨吨。
ok,继续。
八、小刘婚姻
小刘虽然年轻的时候经历了很多纠纷,闹的身心疲惫(这都怪我)。号称不婚主义,一个人安安静静的老去。
但是终究还是走向婚姻殿堂,找到了另一半小花,共度余生(哼,这也是拜我所赐)。
首先说到婚姻,不知怎么第一时间想到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这是刑法里面亲告罪的一种,不告不理原则。然而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导致当事人死亡(包含自杀),则不受亲告罪的限制,转为公诉案件,警方可直接介入调查。
可能导致小刘和小花婚姻无效的原因有三个:重婚;近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
可能导致小刘和小花婚姻被撤销的原因有两个:受胁迫结婚的;有重大疾病但隐瞒的(例如不孕不育)
复习一下,谈到撤销,应该明白这是形成权,上期讲过,形成权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1年。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是为自始无效。那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在于,无效的意思是该婚姻不符合法定要件,自始无效;而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只是因为某些原因,它违背了当事人意愿也好或者影响了当事人利益也好,具备了可撤销的理由,撤销之后也是自始无效,但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撤销,否则撤销权灭失,该可撤销婚姻就不再可撤销了。
说白了,在你知道有可撤销的理由之后,给你小刘1年时间考虑,还要不要跟小花过下去。如果是对方过错导致婚姻无效或撤销,那么小刘可以请求对方赔偿,这是新民法典新的规定。
小刘和小花过日子的过程中,有些事情一个人可以做两个人的主,比如小刘做主今天晚上两个人吃火锅。但有些事情需要双方共同协商才能生效,比如把房子卖掉。如果小刘自己做主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未取得小花同意,事后小花也不追认,那么小花可以向小刘追究责任(丫凭什么把咱俩的房子买了?老娘睡哪?)
但是,这就如同我们之前讲过的表见代理,夫妻俩之间没谈妥,不能对抗善意买房子的第三人。
夫妻财产的划分,也是近来很火热的问题。多少老母亲,为了把房子留在儿子单方这边,自己借债也要把房子全款给儿子买下来。可怜天下父母心。
大部分财产以及之后产生的孳息,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我们记一下哪些属于单方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损害获得的赔偿(这就别分了,就归个人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的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尊重死者,常见于豪门家产遗赠...)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瘸子的拐杖,给对方也没用啊)
5、其他
夫妻债务的划分,一方**,但借来的钱用于补贴家用的,算双方的债务。
非婚生的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隔壁老王系列)
当然,子女对自己是不是父母亲生,也有权通过起诉的方式确认。
离婚需要双方共同申请,并且30日内没人去撤销(离婚冷静期),30日满,双方共同去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有合理的原因,应当准予离婚。
网上对离婚冷静期有热议。
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冷静期是个体现法律温度的条款。
有杠精说自己不需要冷静期,就想马上离婚。
对不起,冷静期不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请你去直接诉讼,你也不是无路可走,你都铁了心放弃自己的婚姻,也许还要给你的孩子一个破碎的家庭,去趟基层法院也不用顾及太多了吧。
结婚的时候慎重,离婚也慎重。
恋爱是你自己的事情,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由母亲抚养,满8周岁的,应当遵循孩子个人意愿。一方抚养义务较重以及生活状况确实较差的(例如单亲妈妈),可以请求对方给予除抚养费之外的补偿,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小刘继承
十、小刘开公司
十一、小刘与物业吵架等(新民法典带来的可能需要关注的问题)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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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有不对之处,请随时指正。
原文链接:用小刘的一生串联法考卷二重要知识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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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秋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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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主题:98 回帖:1242 积分:6003
安秋anqiu
2020/07/02 09:10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知产球球
2020/07/02 14:58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安秋anqiu
敬请关注哈
2020/07/02 16:55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知产球球
嗯呐
2020/07/03 16:3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sic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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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2: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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