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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挂证吗?开罚单的那种!

发布时间:2020.03.17 北京市查看:1034 评论:0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穂市监知代违字〔2019〕4 号

违法依据: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查涉嫌专利代理“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有关情况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转送线索材料中,广州市XX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XX专利事务所)涉嫌专利代理“挂证”人员16人,另有2名国家知识产权局退休人员在广州XX专利事务所长期任职股东未办理执业证注销。

违法事实:

经查,通报线索16人中11人均为广州XX专利事务所或分支机构专职代理师,不属于“挂证”。


2019年8月,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广州XX专利事务所主动清退了另外5人,办理了专利代理执业证注销和离职手续。


经核实,广州XX专利事务所复函无法提供为其中一名专利代理师缴纳社保、发放工资等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同时,深圳市XXX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复函证明在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其公司与该名专利代理师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按时发放工资。


另外,广州XX专利事务所2014年以来长期聘用国家知识产权局2名退休人员任职股东,其中一名退休人员于2015年12月离世。经过我局督促整改,2019年10月17日广州XX专利事务所完成办理2名股东的专利代理执业证注销手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说明》,认定广州XX专利事务所存在“挂证”行为。专利代理师不符合能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执业条件,广州XX专利事务所疏于管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信息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登记为执业专利代理师,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处罚依据:

以上行为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规定。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款规定:


决定给予广州市XX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3-10据了解,这是自我国新《专利代理条例》实施之后,广州开出的首张专利代理“挂证”行为处罚罚单。


专利代理“挂证”,是指专利代理师将本人持有的专利代理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牟取其他利益的行为,“挂证”现象一直是专利代理行业顽疾。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表示,专利代理“挂证”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如果专利代理机构不能提供为专利代理人缴纳社保、工资单等凭证,同时有证据证明其他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发放工资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一般认为存在“挂证”行为。


该局还表示,资格证书“挂证”的实质是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其危害是十分严重的,此举旨在打击专利代理“挂证”行为,推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2019年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该局以治理“黑代理”(无资质专利代理)、专利代理“挂证”“代理非正常申请”“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乱象为重点,先后组织全市180余家专利代理机构、1100余名专利代理师开展自查自纠、签署执业承诺,排查“黑代理”“挂证”线索并立案查处12家,约谈15家专利代理机构,持续净化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

标签: 专利代理 挂证行为 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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