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6.3]求助!专利从权因公开不充分,删除从权可否
发布时间:2019.10.28 浙江省查看:2994 评论:12
求各位大佬解答下:
实用,独权已经具备完整的方案,但是在一个从权中,添加的优化的技术方案在表述上不够完整,说明书也沿用了从权的表述方式,审查意见认为此处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撰写人感觉确实存在缺陷,根据已有表述用可推导得出的理由也不足以说服审查员。问:是否可删除该条从权和相应在说明书中的内容,是否会被算扩大保护范围,进而引发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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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p501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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