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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产品特征和我的从属权利要求一致,算侵权吗?

发布时间:2019.07.22 上海市查看:1577 评论:9

一个方法专利,主权利要求为: 实现xxx的方法,包含,ABCD步骤,每个步骤都是一个功能单元,完成一定的功能, 从属权利要求,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D,其特征为:。。。。。。。 D描述成了一个细化的具体的子方案,对方产品的功能和步骤正好和我的这个细化的子方案吻合,这时候我能说对方侵犯我的从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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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还有就是   对方产品采取了BCD的方式 A省略了  效果变差了 但是目的和本发明的ABCD还是一样的  这样也能说对方也侵犯了主权1吗?

    2019/07/22 23:3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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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首先,对方产品相比独权缺A,那就是不侵权了,其次,从权的范围是包括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并不单单是看从权写了什么,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一般包括其所引用的前述权利要求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内容两部分。

    2019/07/23 09:41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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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如果只有从权的附加技术特征,而没有独权的全部内容或者其等同,那么大概率不算落入保护范围的。

    2019/07/23 10:5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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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从权包含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如果对方不侵权你的独权,那么不可能侵权你的从权,除非你的从权是假从权。

    2019/07/23 12:03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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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谢谢各位的解答,我解释下 我的是ABCD 对方的是 A1 BCD   ,A1的效果比我的A差,比如我是自动化方式实现的A,对方是手工的方式实现A,我以A1作为其描述, 但是目的和效果是完全一样的

    其次,D步骤的从属权利要求,也就是引用了独权1的,对D做了进一步的细节上的说明,其细节完全体现在对方的产品中了

    是这么个情况 我可以认为通过等同的方式认为对方侵权了吗?

    2019/07/23 23:32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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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替换改劣一般不会被认为侵权,因为你的专利比他的产品更具进步了,别人心甘情愿达不到你的技术效果,你还告别人?

    2019/07/24 17:0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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