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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26.3时修改专利文件满足听证原则

发布时间:2019.04.20 广东省查看:1576 评论:12

由于今年审查趋势趋于非友善的审查,一通不改很难通过,所以都比较优先改权要。但是有时候碰到26.3的问题,emmmm,由于26.3这条只提了说明书,那么我此时去改权要是否合适呢?

因为大家都知道,说明书还是比较难改的一个内容,你不可能通过权要来改,你基本上只能通过附图,说“由附图可知,
毫无疑义地,xx是直接接触xx”,“所以我说明书写上xx直接接触xx没有超范围吧啦吧啦”。
而如果审查员提出的问题,我的附图没画,根本无从附图改起的依据,这时我的附图和说明书改无可改,该如何是好?硬答是现有
技术被驳的几率又大的可怕(基本都被驳了),这时该怎么去满足听证原则呢?


我针对26.3,却去改权要,本质上是不是违反了R五十一条第三款,即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呢?

第一个问题:
由我上传的这张图片第一段可以看到“申请文件中存在某些形式缺陷或明显错误,审查意见通知书中虽然没有指出,也应通过修改予以克服”,那么我可以不可以借机说,权要还不满足26.4,“因此申请人把说明书清晰的语句xxxx提一提,满足了26.4,此举满足了三十三条,并克服了审查员未指出的缺陷”   ?

虽然我知道作为提问者,提过多对于回答者大佬的要求是很不礼貌的,但为了节约大家效率,我还是想说,麻烦大佬们就问题答问题。抱怨,或换方法类的建议尽量不提,我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基于“如何改,满足听证”,为前提的,请有能力的大佬酌情回答,非常感谢!

第二个问题:在面对26.3时,除了我第一个问题提到的那种方法外,如何修改专利文件以强行满足听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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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0、就A26.3的本质而言,你修改权利要求是可能克服这个缺陷的。但是现阶段的实用新型审查中,审查员不认可,原因你懂得。

    2019/04/20 21:5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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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1我认为,如果你是以那样的借口进行的修改,逻辑上是可以的。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不要以考试的标准或考试用书来指导目前的实际工作,那样你会吃亏很多的。

    2019/04/20 21:5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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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针对附图能看出的技术特征,法26.3还算好突破的,最恶心的是附图中没有的/说明书中提及不多的/一笔带过的技术特征,比如机电领域,权1一笔带过“上料机构、传送机构及搬运机构与控制器电连接”,实用新型的审查员经常提针对控制器的法26.3,这就很恶心了

    2019/04/20 21:58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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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2、如果能够打这样的借口,而且确实属于这样的借口范围内的,那么这样的修改不能克服指出的缺陷。

    2019/04/20 21:5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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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本帖最后由 Dante蛋挞 于 2019-4-20 22:31 编辑

    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和你解释一下听证原则,因为我觉得你对听证原则的理解过于狭隘:
    听证原则,并不是指你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你就一定获得一次重新陈述意见的机会的,或者是你不修改权利要求书,你就一定没机会再获得一次陈述机会,它是指专利审查员在做出对你或者申请人不利的决定时,要给予你或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的机会,审查指南规定如下:
    “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应当给予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针对审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即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已经通过通知书、转送文件或者口头审理被告知过审查决定所依据的理由、证据和认定的事实,并且具有陈述意见的机会”
    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利用听证原则获得再一次陈述机会的实质其实是,你修改了审查员做出一审查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导致审查员必须基于一个新的事实来重新给你下一次审查意见,之后才能驳回你。

    那么现在关键在于,你这次审查意见中,审查员关于说明书不充分的审查意见所依据的事实,是什么?
    是你的说明书文本
    所以你直接修改了说明书文本,就是修改了审查员所依据的事实,那么审查员基于听证原则,必须基于新的事实(即你修改后的文本),给你再发一次审查意见。

    你那种修改权利要求书就可以获得多一次答通机会的错误认知,是因为在以前大多数答通都是发明的,大多数发明的通都是对于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审查意见,也就是审查员基于的事实,是权利要求书,所以你才要去改权利要求书。

    但需要提醒你的是,即使你修改了说明书文本,仍然有可能会被审查员直接驳回,我也遇到一些案子是这样的,特别是缺陷特别明显,你的修改又完全没有逻辑的话。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为了一个说明书的缺陷跑去修改权利要求书,相信我,审查员会迫不及待地驳回你,然后你会被你的主管骂的狗血淋头的.....

    2019/04/20 22:2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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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4-20 21:58
    2、如果能够打这样的借口,而且确实属于这样的借口范围内的,那么这样的修改不能克服指出的缺陷。 ...

    好的,谢谢李工讲解!

    2019/04/21 10:1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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