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说OA不需要提交,只要交引用的文献。若引用的文献为非英文文献,则需要提交文献的英文翻译或关于文献相关性的简要解释(concise explanation of relevance)。对于非英文的专利文献来说,一般可以提交该专利文献的摘要的英文翻译作为相关性的简要解释(一般不需要自己翻译,Espacenet上大多都有现成的)。另外,也可以用引用该文献的OA或检索报告的英文翻译替代所要求的相关性解释。关于OA本身,不同的人做法不同。谨慎一些的也会翻译之后提交,也有人完全不列出非英文的OA。不管怎么做,都最好不要仅仅提供非英文OA本身而不附带翻译,可能会造成审查员认为你提交的OA不符合规范而拒绝考虑。
daling8296
2014/06/27 16: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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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7 16:42 [来自新加坡]
0 举报bioscar
2014/06/29 10:44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john_lee123
理论上说OA不需要提交,只要交引用的文献。若引用的文献为非英文文献,则需要提交文献的英文翻译或关于文献相关性的简要解释(concise explanation of relevance)。对于非英文的专利文献来说,一般可以提交该专利文献的摘要的英文翻译作为相关性的简要解释(一般不需要自己翻译,Espacenet上大多都有现成的)。另外,也可以用引用该文献的OA或检索报告的英文翻译替代所要求的相关性解释。关于OA本身,不同的人做法不同。谨慎一些的也会翻译之后提交,也有人完全不列出非英文的OA。不管怎么做,都最好不要仅仅提供非英文OA本身而不附带翻译,可能会造成审查员认为你提交的OA不符合规范而拒绝考虑。
2014/06/29 13:05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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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是因为连美国专利律师对美国IDS的规定看法都很不同。日本客户透露过,他们对这个问题很疑惑,问过不少美国律师后更疑惑了。
一般来说,对同一个客户执行一样的IDS标准会比较好。
2014/06/30 16:40 [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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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我也问过一个日本客户,那个客户说日本曾经有一个案子吃过IDS的亏,导致日本业界曾一度对此高度警惕,但有些没有全部提供译文,而只是捡重要的翻译,也没产生什么不利后果,所以有点混乱
2014/07/03 13: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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