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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DS

发布时间:2014.06.27 北京市查看:4635 评论:6

日本的客户问他在中国案子的OA向美国提交IDS需不需要全部翻译成英文,有作过相关答复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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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OA内容不需要翻译,OA中涉及的前案如果不是英文的,则需要翻译前案中可能相关的段落或部分。

    2014/06/27 16: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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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可以只提交OA的翻译(或关键部分的翻译)和引用的专利文件(中文)。如果有该中文专利文件有相关的英文申请,最好也要提交。

    2014/06/27 16:42 [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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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多谢,感觉有些日本客户对IDS的翻译要求不是很严格,有些就很苛刻,不管OA多长,都要求全翻,所以感觉对美国IDS这个制度和规定了解的不够深

    2014/06/29 10: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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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bioscar 发表于 2014-6-29 10:44
    多谢,感觉有些日本客户对IDS的翻译要求不是很严格,有些就很苛刻,不管OA多长,都要求全翻,所以感觉对美 ...

    理论上说OA不需要提交,只要交引用的文献。若引用的文献为非英文文献,则需要提交文献的英文翻译或关于文献相关性的简要解释(concise explanation of relevance)。对于非英文的专利文献来说,一般可以提交该专利文献的摘要的英文翻译作为相关性的简要解释(一般不需要自己翻译,Espacenet上大多都有现成的)。另外,也可以用引用该文献的OA或检索报告的英文翻译替代所要求的相关性解释。关于OA本身,不同的人做法不同。谨慎一些的也会翻译之后提交,也有人完全不列出非英文的OA。不管怎么做,都最好不要仅仅提供非英文OA本身而不附带翻译,可能会造成审查员认为你提交的OA不符合规范而拒绝考虑。

    2014/06/29 13:05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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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bioscar 发表于 2014-6-29 10:44
    多谢,感觉有些日本客户对IDS的翻译要求不是很严格,有些就很苛刻,不管OA多长,都要求全翻,所以感觉对美 ...

    这可能是因为连美国专利律师对美国IDS的规定看法都很不同。日本客户透露过,他们对这个问题很疑惑,问过不少美国律师后更疑惑了。

    一般来说,对同一个客户执行一样的IDS标准会比较好。

    2014/06/30 16:40 [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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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rainbowfizz 发表于 2014-6-30 16:40
    这可能是因为连美国专利律师对美国IDS的规定看法都很不同。日本客户透露过,他们对这个问题很疑惑,问过 ...

    多谢,我也问过一个日本客户,那个客户说日本曾经有一个案子吃过IDS的亏,导致日本业界曾一度对此高度警惕,但有些没有全部提供译文,而只是捡重要的翻译,也没产生什么不利后果,所以有点混乱

    2014/07/03 13: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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