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说不出,仿佛回到了旧社会。
发布时间:2014.06.10 辽宁省查看:11451 评论:62
下面是本人亲身经历;如有雷同,纯属社会原因造成。
实用新型专利
权利要求书:
1、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特征A、特征B、特征C和特征D。
权2-7,进一步限定权1。
第一次审查意见,审查员找到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中仅公布了区别特征A。
审查意见中,审查员说,对比文件公布了A,区别特征B和C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没有新颖性。(审查员没有发现特征D的存在。)
权2-7都是惯用手段,都没有新颖性。
一审答复:本申请的权1还存在区别特征D,D的作用是通过空气流通的方式避免过热(说明书中有明确记载)。
一周后,收到驳回决定。
决定内容如下:区别特征B和C是惯用手段,因此不具备新颖性。
(对申请人提出的新的区别特征D没有评述。)
申请人请求复审,
复审意见陈述书中,强调了区别特征D的作用。
一个月后收到复审审查意见。
复审审查意见中说:
1、市场上采用区别特征B的这种装置很多,都是采用真空的方式进行保温。因此是惯用手段。
2、由于高温B内会产生大量的蒸汽,所以设置特征C。因此,C也是惯用手段。
(没有对申请人所述的区别特征D进行评述。)
申请人意见陈述:
1、审查员为什么对申请人所述的区别特征D没有评述?请审查员对此进行评述。
2、审查员举出的例子中,市场上采用的B都是真空结构。后面又说,B内会产生大量蒸汽。申请人不知道真空中的蒸汽是哪来的。
3、市面上的常规产品以及对比文件的产品都是用来保温的,而本产品是用来避免过热的,所以结构和作用都是不同的,具有新颖性。请复审委仔细阅读本申请文件后再进行审查。
一个月后,收到复审驳回决定,决定内容是复制的复审审查意见:
1、市场上采用区别特征B的这种装置很多,都是采用真空的方式进行保温。因此是常规手段。
2、由于高温B内会产生大量的蒸汽,所以设置特征C。因此,C也是惯用手段。
(仍然没有对申请人提出的区别特征D进行评述。)
因此,本申请无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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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ibeyi
[6]思博省省长
主题:31 回帖:854 积分: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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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猪共舞
2014/06/10 10:12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xiaohui8882
2014/06/10 10:1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minrya
1、一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特征A、特征B、特征C和特征D。
权2-7,进一步限定权1。
审查员表示A已在对比文件1中公布,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由对比文件2联想到特征B,特征C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特征D已的对比文件3中公布.
但事实上呢,对比文件3中公布的特征第一不是D特征,第二不具有特征D的作用,第三不是本领域的对比文件.
而对比文件2中所谓的特征B跟我们发明中的特征B也不一样,作用也不一样,只是形状相似.
然后一通过去,他们二通回复依然是跟一通的答复一模一样,也没有进行进一步检索,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也没有回答,只是说依然不具有授权前景.
反正跟这种审查员沟通真的是有理说不清
2014/06/10 10:1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minrya
2014/06/10 10:19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josanker
2014/06/10 10:19 [来自中国台湾]
0 举报nuibeyi
发明的复审委还是比较讲道理吧,不行就走复审呗。
我这是实用新型。
2014/06/10 10:33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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