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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意见一出,谁与争锋!

发布时间:2014.04.16 辽宁省查看:14239 评论:65

实用新型是 《一种**装置》,  发明是   《一种**方法》。

实用新型收到审查意见如下:





标签: 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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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审查员的名字请报出来。

    2014/04/16 14:3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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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是不是没有注明同时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啊

    2014/04/16 14:46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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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love远 发表于 2014-4-16 14:46
    是不是没有注明同时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啊

    发明是方法专利。

    2014/04/16 14:48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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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tuyifan990 发表于 2014-4-16 14:38
    审查员的名字请报出来。

    审查员的名字现在还不便透露。呵呵。

    2014/04/16 14:50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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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还有希望是啥意思?

    2014/04/16 14:5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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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哦,那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2014/04/16 14:58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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