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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申请进入欧洲,授权后办理生效手续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4.05.29 天津市查看:7247 评论:6

本帖最后由 浪淘沙 于 2016-10-30 12:03 编辑

PCT申请进入欧洲,授权后的注意事项,供参考:

一旦进入欧洲专利授权程序,需指定进入下列哪些国家:
奥地利(AUSTRIA)、比利时(BELGIUM)、保加利亚(BULGARIA)、瑞士/列支敦士登(SWITZERLAND/LIECHTENSTEIN)、塞浦路斯(CYPRUS)、捷克共和国(CZECH REPUBLIC)、德国(GERMANY)、丹麦(DENMARK)、爱沙尼亚(ESTONIA)、西班牙(SPAIN)、芬兰(FINLAND)、法国(FRANCE)、英国(THE UNITED KINGDOM)、希腊(GREECE)、克罗地亚(CROATIA)、匈牙利(HUNGARY)、爱尔兰(IRELAND)、冰岛(ICELAND)、意大利(ITALY)、立陶宛(LITHUANIA)、卢森堡公国(LUXEMBOURG)、拉脱维亚(LATVIA)、摩纳哥(MONACO)、马耳他(MALTA)、荷兰(THE NETHERLANDS)、挪威(NORWAY)、波兰(POLAND)、葡萄牙(PORTUGAL)、罗马尼亚(ROMANIA)、瑞典(SWEDEN)、斯洛文尼亚(SLOVENIA)、斯洛伐克(SLOVAKIA)、土耳其(TURKEY)。

欧洲专利在德国(GERMANY)和/或法国和/或英国的生效不需采取任何措施,特别是不需要翻译专利说明书。

这一规定也同样适于瑞士/列支敦士登(CH/LI),卢森堡公国(LU),摩纳哥(MC)和爱尔兰(IE)。

阿尔巴尼来(AL)、丹麦(DK)、芬兰(FI)、克罗地亚(HR)、匈牙利(HU)、冰岛(IS)、立陶宛(LT)、拉脱维亚(LV)、马其顿王国(MK)、荷兰(NL)、挪威(NO)、瑞典(SE)和斯洛文尼亚(SI)要求将权利要求书翻译成本国语言。

另外,请注意,以下EPC国家尚未接受“伦敦协议”:奥地利(AT)、比利时(BE)、保加利亚(BG)、塞浦路斯(CY)、捷克共和国(CZ)、爱沙尼亚(EE)、西班牙(ES)、希腊(GR)、意大利(IT)、马耳他(MT)、波兰(PL)、葡萄牙(PT)、罗马尼亚(RO)、)塞尔维亚(RS)、斯洛伐克(SK)、圣马力诺(SM)和土耳其(TR)。如果想在这些国家获得专利权,必须将说明书全文翻译成相应国的语言。

标签: 意大利 斯洛文尼亚 拉脱维亚 捷克共和国 罗马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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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留一爪,谢谢楼主!

    2014/05/29 16:5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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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申请国际专利,还是很麻烦的啊。要是有一个协议,能一次申请多国有效的就好了。

    2014/06/08 13:18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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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多谢分享,收藏了哈

    2014/07/03 15:3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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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谢谢分享!

    2014/07/04 09:3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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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yaocenhuicen 发表于 2014-6-8 06:18
    申请国际专利,还是很麻烦的啊。要是有一个协议,能一次申请多国有效的就好了。

    以前确实有过“世界专利”的提议(全世界统一有效),但后来失败了。所以最后妥协的结果是选择了PCT方式,需要分别去各个国家/地区授权。

    2014/07/04 15:44 [来自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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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大神,我想请教一下关于欧洲专利和欧盟专利的区别

    2019/07/08 12:5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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