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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西部倾斜政策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4.04.02 北京市查看:3152 评论:1

2013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继续针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实施倾斜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中西部倾斜政策覆盖省份: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录取标准:在继续遵循优先考虑专利代理机构在聘人员和择优选取原则的前提下,为保证专利代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针对倾斜政策设定高低两个分数线。高分数线以上的所有考生不受名额和身份限制,均可享受倾斜政策。低分数线的考生指定一定数量,优先考虑专利代理机构在聘人员,按照其总成绩在本地区内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取;当该地区没有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考生,或者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考生无人达到或不满指定人数达到低分数线时,则从满足前述低分数线要求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外的替补考生中择优选取相应数量的人员。   3.培训与考核: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进入享受倾斜政策范围的人员进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专利代理实务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允许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标签: 专利 代理人 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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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种政策没啥意义,专利质量标准是恒定的,低素质专代多了,质量提不高也等于胡扯

    2014/04/03 11:4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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