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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国家专利检索报告期限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19 四川省查看:1783 评论:1

PCT实施细则42.1 、43、之二 .1
指出:
国际检索单位应当在自收到受理局送来的检索本之日起3个月内或者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内做出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两个期限中以后届满的期限为准。
为什么会有3个月或者9个月的说法呢?比如为什么不是4个月或8个月? 有什么计算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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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好意思,标题写成国家了 应为 国际检索报告

    2018/09/19 16:46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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