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撤回的申请,还能请求保密审查吗?

发布时间:2018.09.05 广东省查看:1697 评论:4

有个国内申请因为没有缴费视为撤回了。现在准备以它为优先权去台湾申请。不清楚已撤回的专利还能不能请求保密审查? 有知道这方面情况的兄弟姐妹们吗?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保密审查的对象,应该是你打算对外申请的内容。
    至于这个内容本身,可以为某个中国申请文件中记载的方案。

    2018/09/05 09:10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2楼
    谢谢李老师@李工仲明
    我已经就原国内申请向国知局提交了PCT,按道理来说,国知局已经对PCT申请所记载的方案进行了保密审查。如果按@李工仲明老师说的,我理解为现在的情况不需要再向国知局提请保密审查了。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吗?

    2018/09/05 09:21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3楼
    viiix 发表于 2018-9-5 09:21
    谢谢李老师@李工仲明
    我已经就原国内申请向国知局提交了PCT,按道理来说,国知局已经对PCT申请所记载的方案 ...

    建议你看看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八九这几条。好像你通过pct途径出国的申请,如果受理局是中国局,那么就视为你提出来保密审查请求了。

    2018/09/05 09:27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4楼
    向国知局提交PCT,确实视为已请求保密审查。但台湾地区并不能以PCT途径直接进去。(台湾申请可以以PCT申请为优先权,如果该PCT申请能够作为优先权的话)。
    为了稳妥起见,我还是再向国知局申请保密审查吧。

    2018/09/05 09:3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