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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练习] 撰写案例- 筷子:求助,我写的有没有单一性呢?

发布时间:2013.07.18 辽宁省查看:13588 评论:28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3-7-19 17:34 编辑

首先,谢谢您的帮助哦,题目有点长
太闹心了,整不明白自己错在哪了,实务考试危险啦!~

本题的原链接地址为:http://www.mysiyue.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416&pid=5501&fromuid=62

简单的技术交底材料:
现有技术的缺陷:筷子头比较光滑,特别是对于老人和儿童而言,不容易夹住食物
方案1.设平行于纵轴的线条状增摩部件
方案2.设垂直于纵轴的线条状增摩部件
方案3.设倾斜于纵轴的线条状增摩部件
线条状部件相互间隔0.8-1.2mm之间,最好1.0mm。两条间的凹槽深0.3-0.6,最好0.45。
方案4.设凸起于筷子头上。两凸起间隔0.8-1.2mm之间,最好1.0mm。凸起高度0.3-0.6mm,最好0.45mm。
附图

加个题目:假定审查员检索到的一篇对比文件公开了在筷子头上带有凸起的筷子,你写的上述权利要求是否具备的新颖性,该如何修改呢?



1、一种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筷子头上设置增摩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增摩部件为平行于纵轴的线条状部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增摩部件为垂直于纵轴的线条状部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增摩部件为倾斜于纵轴的线条状部件。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线条状部件相互间隔0.8-1.2mm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线条状部件相互间隔1.0mm 。
7、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线条状部件两条间的凹槽深0.3m-0.6m。
8、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线条状部件两条间的凹槽深0.45mm 。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增摩部件为在筷子头上设置凸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两凸起间隔0.8-1.2mm 。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两凸起间隔1.0mm。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凸起高度0.3-0.6mm 。
13、根据权利要求9或12所述的防滑筷子,其特征在于,凸起高度0.45mm。

假定审查员检索到的一篇对比文件公开了在筷子头上带有凸起的筷子,你写的上述权利要求是否具备的新颖性,该如何修改呢?
答:删除权利要求9-13使其具备新颖性。


谁能帮我解释一下为什么点评说我这样改后没有单一性?
我理解的是:
修改之前的权利要求1-13都有特定技术特征增磨部件,现有技术“在筷子头上带有凸起”破坏权9-13的新颖性,所以删除就得了,请问我的理解有问题?哪里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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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现有“在筷子头上带有凸起的筷子”,那么破坏了权1的新颖性,因为这个凸起是增摩部件的下位概念,下位概念破坏了上位概念的新颖性。
    而权2~8的新颖性是建立在权1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基础上的,那么增摩部件没有新颖性了。这些权利要求具有单一性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2013/07/18 18:3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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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是代理实务中,
    最好是在一开始撰写的时候,就在在垂直于、平行于、倾斜于轴线的线条状部件这三者之上,再设一层,就是筷子头有线条状部件。
    如果是考试中,
    所有的内容都局限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那么权9肯定是要删除的。至于对于凸起的尺寸的限定有没有新颖性,那么就得看对比文件了。
    权1肯定也是留不住了,而且我觉得垂直于、平行于、倾斜于轴线的三种线条状部件,既不能算是相同的,也不能算是相应的技术特征。当然,这个尺度可能存在争议。如果不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那么就得分案了。

    2013/07/18 18:3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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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3-7-18 18:36
    如果是代理实务中,
    最好是在一开始撰写的时候,就在在垂直于、平行于、倾斜于轴线的线条状部件这三者之上 ...

    谢谢哦!论坛上你总是热心回答问题。谢谢你的解答,我明白了

    2013/07/18 19:39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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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我仔细想了一下,对照11年的撰写题
    方案一,方案二,限制盖栓向下运动的机构
    方案三,可移除的部件
    一二合案,三分案。

    我想如果本题是在考试中,命题人是否更倾向于凸起的要分案呢?

    云里雾里哦

    带着N多问题继续复习实务吧。

    2013/07/18 19:47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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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小米儿0929 发表于 2013-7-18 19:47
    我仔细想了一下,对照11年的撰写题
    方案一,方案二,限制盖栓向下运动的机构
    方案三,可移除的部件

    我觉得这个得看技术手段了,那个利用瓶子口的边缘把覆盖的膜顶破,和利用盖子上的一个运动的栓(具体名字我也不记得了)把膜刺破,显然没法找到相同和相应的技术手段。所以只能分案了。

    2013/07/18 19:5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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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我从11年起,就经常看到“李工仲明”为大家解疑答惑,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感谢这位

    2013/07/19 08:5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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