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发明中的发明内容部分能涉及图中内容吗?

发布时间:2013.06.15 河南省查看:3394 评论:3

在发明专利的撰写中,在发明内容最后的优点描述中,必须要涉及附图中的对比数据,有人说此处不能有参见图1或者是如图2所示的字眼,但不结合附图描述的话就很别扭、也很难说清楚。特请教大家,此处真的不能涉及图中的内容吗? 多谢!


分享

收藏(2)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您能否考虑将这种效果的说明挪到具体实施方式中说明,在发明内容中仅作定性的、泛泛的说明。

    2013/06/15 12:2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3-6-15 12:28
    您能否考虑将这种效果的说明挪到具体实施方式中说明,在发明内容中仅作定性的、泛泛的说明。

    实施例给了很多,只涉及配方的多种组合及配置方法,而这个结合附图的优点方面的说明属于整个定性的描述。挪到别处说都不很恰当。
    我的感觉是发明专利对此格式方面的要求好像不那么严格,实用新型似乎严格些

    2013/06/15 15:23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
  • 第3楼
    zzhyt1 发表于 2013-6-15 15:23
    实施例给了很多,只涉及配方的多种组合及配置方法,而这个结合附图的优点方面的说明属于整个定性的描述。 ...

    那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只能在积极效果中提到附图了。
    如果这里说明了附图的情况也并非不可以。就像在背景技术中,虽然各个附图的介绍是在附图说明中说明的,但是在背景技术部分中,虽然还没有明确的说图1是什么,图2是什么,但也是可以引用附图来表述问题的。

    2013/06/15 15:46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