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之第二问

发布时间:2018.08.09 浙江省查看:2090 评论:9

各位大侠,之前曾发过一个帖子关于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如果都可以授权的情况下,该放弃哪个的问题,现在提出第二个问题,请各位大侠多多指导,谢谢! 同日申请发明和实用,发明经历过好几通之后,最终可以授权的文本的保护范围缩小了很多,此时,在发明和实用的权利保留上,应该选择放弃哪个较为合适呢?


分享

收藏(3)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正常的人都会选发明吧,后期维权的时候,给实用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来个负面的,你什么都拿不到

    2018/08/09 10:06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
  • 第2楼
    缩小了很多还面临法9条的问题么?要是真的缩小很多的话应该两个都能保吧。

    2018/08/09 10:15 [来自中国香港]

    0 举报
  • 第3楼
    如果不是以权力要求合并的方式缩小的额,应该是可以保留实用新型的吧,但是我看过一个帖子说这种情况其实两件专利证书都是有缺陷的。

    2018/08/09 11:0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4楼
    18682152796 发表于 2018-8-9 11:08
    如果不是以权力要求合并的方式缩小的额,应该是可以保留实用新型的吧,但是我看过一个帖子说这种情况其实两 ...

    应该看两件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相同

    2018/08/09 13:58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
  • 第5楼
    从说明书中选一个权利要求书中不存在的特征(最好稍微无关紧要点)塞在独权里,两个证书都可以拿到。不用放弃

    2018/08/09 17:3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6楼
    ellenluofei 发表于 2018-8-9 13:58
    应该看两件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否相同

    我说的两件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是指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而是所有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1、而并不是以独权的保护范围来决定是否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  是的,不仅仅是独权,也包括从权。

    2、即便独权最终修改成不同的了,没有放弃实用新型,在诉讼过程中发明也属于是有缺陷的专利,因为专利制度是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  有点自相矛盾,如果新型和发明的保护范围不同了,就是不同的发明创造,那么两者均能获得授权。为什么说在诉讼过程中,又违反A9.1了。如果违反A9.1,两件就不可能都授予专利权

    2018/08/10 09:15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