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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恢复权利要求手续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03.06 广东省查看:3309 评论:6

各位大侠: 公司有一批11件缴费案件,财务初次缴费操作为1月5日,并当天发了回执给我,我将回执当天发给了果汁局,但是实际财务确认是9号确认并到账果汁局的;造成果汁局退款,果汁局退款后财务也没有告诉我,所以知道接到有一件专利视为撤回通知书才知道这一批次也没有缴费成功且全部过了缴费期限,现在的问题是要缴纳权利要求恢复手续费,每件1000啊,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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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各位大哥,有没有什么高招啊

    2013/03/06 09:5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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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重新提交,要求优先权,即省,又保留申请日,就不要一个个恢复了。

    2013/03/06 12:1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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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过一天也得交那1000

    2013/03/06 12:51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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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zls 发表于 2013-3-6 12:16
    重新提交,要求优先权,即省,又保留申请日,就不要一个个恢复了。

    这得在没有发明同时报的情况,要是有发明的话,问题就麻烦了。

    2013/03/06 12:5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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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省事就交恢复费办理恢复,不嫌麻烦就要求优先权重新提交,申请号申请日全都要变了

    2013/03/07 14: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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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张玉宝   ,如果你能证明是专利局的责任,那么就不用你交钱了。

    2013/03/07 16:1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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