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方法在前装置在后的权利要求书

发布时间:2018.06.21 北京市查看:916 评论:1

一个专利中包含两个独立权项,一个是一种调节设备,一个是这种设备的调节方法,一般的权利要求书排布方式是“调节设备及其调节方法”,但如果要将方法的权利要求放在装置的前面,“调节方法及应用的调节设备”,那么在写法上,有什么区别吗?会容易出现什么问题?调节方法的权项中,有什么是不能出现的么?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那要看你这个方法是从工艺原理上描述,还是从操作步骤上描述了,前者设备基于方法,后者方法基于设备

    2018/06/21 12:22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