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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3]答复26.3,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吗?

发布时间:2018.06.14 广东省查看:4503 评论:14

本帖最后由 T135xxxx9263Od 于 2018-6-15 09:12 编辑

答复26.3,可以这样修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吗?
审查员下审查意见,说根据说明书部分实现不了,现在,删除权利要求书中实现不了的部分,同时把说明书中相应的效果删除,这样的处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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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删除了,可能会不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或者超范围。

    2018/06/14 22: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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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原则上是可以的。

    2018/06/15 08:2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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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说我没有公开具体控制系统和电路,型号等, 这种审查意见,有人建议我阐述控制部分是属于现有技术,本专利申请的焦点在于产品的结构,您觉得如何答复比较妥当,主要是打电话审查员不接,联系不到

    2018/06/15 09:1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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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T135xxxx9263Od 发表于 2018-6-15 09:15
    说我没有公开具体控制系统和电路,型号等, 这种审查意见,有人建议我阐述控制部分是属于现有技术,本专 ...

    两种方法逻辑上都可以。
    不过你的删除的方法,是需要考虑修改是否超范围的。

    2018/06/15 09:2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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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8-6-15 09:27
    两种方法逻辑上都可以。
    不过你的删除的方法,是需要考虑修改是否超范围的。 ...

    如果删除的话,也只是删除从属权利要求,以及删除说明书中相应的技术效果,应该是不会超范围

    2018/06/15 09:3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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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T135xxxx9263Od 发表于 2018-6-15 09:33
    如果删除的话,也只是删除从属权利要求,以及删除说明书中相应的技术效果,应该是不会超范围 ...

    道理上是这样子,但是实际上可能审查员不认可这样的道理。

    2018/06/15 09:3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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