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OA,发明专利一审答复后直接驳回,这是否有违听证原则?
发布时间:2018.06.05 四川省查看:7774 评论:27
案件本身的撰写质量我觉得是很高的,审查员的一审意见我也认为理由不是足够充分到可以直接驳回的,区别技术特征也是明显的,技术效果也是突出的(没有具体看对比文件,但审查员列举了3篇对比文件,仅仅只是因为区别技术特征中的某一组分被多篇对比文件公开,就认为具有启示性,且无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未对技术效果进行详细评判。)
在我认为,这件案子怎么也不至于落到答完一审就直接被驳回的,虽然答辩时并没有看到有修改权利要求书。先不管答辩意见陈述如何,审查员审查水平具体如何。但是关于发明专利答复一件直接下发驳回,是否有违反听证原则呢?请高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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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鱼恶霸
[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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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nberryTrap
2018/06/05 16:22 [来自黑龙江省]
0 举报熊掌喂羊
2018/06/05 16:2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鲨鱼恶霸
这一条好像满足的条件是很多的吧,答复绝对不会只是简单的答复,应该是做了充分的意见陈述的。
2018/06/05 17:39 [来自四川省]
0 举报鲨鱼恶霸
如果并不是简单的合并修改,而是做了充分的陈述,提出了新的理由和观点,审查员再进行驳回,那这怕是不符合听证原则了吧,我等着这件案子的意见陈述书在全球档案上公开。。。
2018/06/05 17:40 [来自四川省]
0 举报T139xxxx3630He
2018/06/05 18:33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CranberryTrap
程序上是符合的啊,审查员可以认为你的陈述没有说服力,尤其是那种没有按照三步法答复的。 程序上是没问题的。
2018/06/05 20:43 [来自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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