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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07 湖北省查看:2822 评论:2

有两件发明申请A、B 针对申请A:相对对比文件1,6-10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 相对对比文件2,6、10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 相对对比文件3(即申请B),6、10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 针对申请B:相对对比文件1(即申请A),6、10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 相对对比文件2(即申请A的对比文件1),6、10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 相对对比文件3(即申请A的对比文件2),6、10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 那么针对申请A的答复是不是直接删除权利要求6-10就可以了 那么针对申请B的答复是不是直接删除权利要求6、10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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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你有权限删,或者认为删除不会造成什么损失,删去两个申请的权6-权10,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

    2018/05/07 12:0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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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8-5-7 12:00
    如果你有权限删,或者认为删除不会造成什么损失,删去两个申请的权6-权10,是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 ...

    谢谢@李工仲明

    2018/05/07 13:36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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