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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一份胜诉判决,就是赔偿额有点低

发布时间:2018.05.04 北京市查看:1592 评论:3

超凡常俊虎律师知识产权团队代理专利权人邱于正诉安庆创新自动化节能厨房设备制造厂(以下简称“安庆创新厨房设备制造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事实后,于2018年3月26日宣判:被告安庆创新厨房设备制造厂停止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20万元。
原告邱于正长期潜心钻研厨房设备技术,通过不断努力,已掌握了多项节能核心专利技术,并将其成功应用于节能厨房设备的研发与生产,所生产的“QIUGONG”牌“全自动煮面机”为国内首创,技术领先、操作简单、安全方便,且节能效果十分显著,是现有煮面设备的升级换代产品。原告的技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多项国外专利。
被告安庆创新厨房设备制造厂在2013年曾因侵犯原告的名称为“一种循环搅拌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被诉至法院,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承诺不再侵犯原告专利权并支付10万元的经济补偿。然而,原告2016年发现被告仍在持续进行侵权行为,后原告委托超凡虎知队代理其与安庆创新厨房设备制造厂的专利侵权诉讼,常俊虎律师在了解上述基本事实之后,展开证据搜集工作,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于2017年11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常俊虎律师知识产权团队在侵权诉讼和无效程序中密切配合,分别历经庭前会议、公开开庭审理、专利无效意见陈述、专利无效口头审理、公开开庭宣判等程序后,一方面经专利复审委认定,维持了涉案专利有效;另一方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涉案侵权产品

涉案专利附图

本案于2018年1月24日开庭,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涉案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先用权抗辩是否成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本案中,常俊虎律师在庭前准备并当庭提交了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比对表,庭审中常律师结合保全的公证书证据和特征对比表,对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的特征一一对应说明。虽然涉案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区别特征,但是这种区别是常规技术手段的替换,因此,被告仍然构成等同侵权。最终,合议庭全部接受了常俊虎律师的观点。
在本案中,合议组认定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实施了涉案专利,即被告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侵犯了原告涉案专利权,判决被告停止实施涉案专利,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20万元。在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超凡虎知队收到这份胜诉判决意义非凡。在当前中国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背景下,法律的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这也彰显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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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错,广告至少有案例支撑

    2018/05/04 17:4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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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顶一个!

    2018/05/04 18:5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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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2018/05/09 11:0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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