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意见指出了实质缺陷,但是给出了修改建议,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2018.04.10 广东省查看:1901 评论:9
本来申请人的想法是希望通过利用这次审查意见将权利要求重新撰写删除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特征保留已经确认具有创造性的技术特征,扩大保护范围,但是审查意见中又给出了修改建议(比如审查意见的用词是:申请人可以将XXXX修改为YYYY)。
这时申请人还按自己的想法修改权利要求,这样的修改还属于针对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的被动修改吗?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思博版主
[7]思博铁粉
主题:219 回帖:1952 积分:4705
热帖推荐
李工仲明
如果是为了克服缺陷而进行的修改,无论是不是审查员指出的那种修改方式,那也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
2018/04/10 10:2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fl1989
不行,作为代理人、作为思博版主,你认为可以吗?
这时申请人还按自己的想法修改权利要求,这样的修改还属于针对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的被动修改吗
如果克服缺陷,有助于提高审查效率,那是可以的,看看审查指南
2018/04/10 10:32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cbxdb20
他的名字叫“思博版主”,他的身份并不是思博版主
2018/04/10 10:5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思博版主
审查指南说是可以的。只要是针对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就是允许的,包括变更其相应的技术特征,来改变该独立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2018/04/10 11:0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婉儿虎燕
2018/04/10 11:25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andrew201601
改天我要注册一个“思博站长”,地位更高
2018/04/10 11:2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