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修改超范围
发布时间:2018.03.14 北京市查看:1454 评论:9
方法类权利要求:
独权1,包括步骤:A,B,C,D。
从权2,A为:a1或a2或a3。
从权3,B为:b1或b2或b3。
从权4,C包括步骤:c1,c2,c3。
从权5,D包括步骤:d1,d2,d3。
现审查员认为独权包括的范围过大,除了从权2、3、4、5中介绍的方案以外,不清楚还有其他方式能实现。
发明人觉得把权2、3、4、5都合并到权1中保护范围过小,能否少改点。
问改法1:能不能改成独权1,包括步骤:A,B,C,D,C包括c1。
问改法2:能不能改成独权1,包括步骤:A,B,C,D,C包括c1,D包括d1。
问改法3:能不能改成独权1,包括步骤:A,B,C,D,A为a1,B为b1。
问改法4:能不能改成独权1,包括步骤:A,B,C,D,A为a1,C包括c1。
这4种改法是否属于超范围修改?只讨论是否修改超范围,不讨论能否彻底解决审查员提出的问题。(具体实施方式中只有一个实施例,且内容和结构与权利要求相同)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吖我给你
[4]思博县县长
主题:8 回帖:35 积分:287
热帖推荐
hejdomama
2018/03/14 11:13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fujiechina
确定?重新组合后的新方案难道不会超范围吗?特别是改法2
2018/03/14 11:2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eric_hope
只有一个实施例的话,就算没有A33的问题,也会有A26.4的问题,象你这样的情况按理实施例要多个的,大概率只能改到这个实施例的范围。
2018/03/14 13:39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hejdomama
才注意到,所有改法都使包括步骤ABC,没有D了?这样就不行了。
2018/03/14 14:50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fujiechina
笔误,已修改。我觉得步骤C包括c1、c2、c3是一个完整的方案,单独提取c1作为补充应该是超范围修改了。
2018/03/14 15:0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hejdomama
审查指南没要求补入完整的技术方案才行啊,是说可以补入其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单就超范围这个点来说应该可以。
2018/03/14 15:33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