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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和实用新型双报时能否要求优先权?

发布时间:2019.03.12 北京市查看:2044 评论:11

之前申请了一个发明已经公开了,现在想要个实用新型又不愿放弃发明。能否以在先申请的发明为优先权同时双报发明和实用新型? 最好能给出法条依据,谢谢! 是否还有其他方法有机会能拿到实用新型和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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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能。
    没有法条说明不能,依据法条的可靠的逻辑推理也不可以得到不能的结论。

    2019/03/12 16:2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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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3-12 16:20
    能。
    没有法条说明不能,依据法条的可靠的逻辑推理也不可以得到不能的结论。 ...

    有人说双报是两个案子,两个案子不能要求一个同样的优先权

    2019/03/12 16: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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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fujiechina 发表于 2019-3-12 16:29
    有人说双报是两个案子,两个案子不能要求一个同样的优先权

    100个案子都可以要求一个在先申请为优先权基础。
    谁说不行,让他拿出有关规定作为证据来。

    2019/03/12 16:31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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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可以的,只要不超范围就行了

    2019/03/13 17:1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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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可以的

    2019/03/15 12:3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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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3-12 16:20
    能。
    没有法条说明不能,依据法条的可靠的逻辑推理也不可以得到不能的结论。 ...

    如果之前是发明和实用新型双报,现在又要以之前那个发明为优先权再次发明和实用新型双报,这样是否可以?如果之前那个实用新型被驳回了,是否就可以再次以发明为优先权进行双报?

    2019/04/10 09: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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