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师父写的独权如下:1. 一种用于抓水貂的可清洗的浸乳胶厚棉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抓水貂的可清洗的浸乳胶厚棉手套包括:
棉质三分叉手套,所述棉质三分叉手套包括前臂部分、手腕部分以及手部分,所述手部分包括手掌部分、第一指套、第二指套以及第三指套,所述第一指套用于容纳大拇指,所述第二指套用于容纳食指和中指,所述第三指套用于容纳无名指和小指,
所述手腕部分、所述手掌部分、所述第一指套、所述第二指套以及所述第三指套上均覆盖有软胶层,所述软胶层的厚度为0.5mm-1.0mm,所述第一指套、所述第二指套以及所述第三指套的指尖部分上所覆盖的所述软胶层上面还覆盖有硬胶层,所述硬胶层的厚度为0.5mm-1.0mm。我写的如下:1. 一种用于鼬科动物抓取的可清洗和消毒的浸胶厚棉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套为浸胶手套。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浸胶厚棉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套的指套部分为三分叉。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浸胶厚棉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套为长腰手套。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浸胶厚棉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套为棉填充手套。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浸胶厚棉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套的指尖部分浸渍黑色硬胶。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浸胶厚棉手套,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套的手掌及腕下全浸渍灰色光面软胶。我纠结的是:第一:独立权利要求不是写的越简单越好吗?比如我写的,只要是浸胶手套就侵权,而要是按照师傅写的,那些条件都满足了才侵权吧?第二:“手套的指套部分为三分叉”这么写不行吗?还要写第一分叉是给大拇指的,第二分叉是给食指和中指的...,那不是自己缩小自己保护的范围了吗?别人说我的第一分叉是给大拇指和食指的,就不侵权了吧。初学,这些问题想不明白,晚上闭着眼睛都想。又不想问师傅,一是她忙,而是怕回答的有局限性。还请各位悉心教导!
LeeA
2018/02/24 10:1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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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10:2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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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10:3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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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 10:39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dengfree
2018/02/24 10: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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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写法,不能说没有特征,但其特征在于后面的,就是同义反复。一种....浸胶..手套,其为 浸胶 手套。
2018/02/24 10: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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