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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8.01.12 广东省查看:1514 评论:0

北京房山区

1、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级、市级大学科技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对年度内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创制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联盟团体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4、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

5、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级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支持;获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1万元的资金支持;

6、对年度内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支持;

7、对年度内获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资金支持;

8、对年度内获批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9、对年度内获批北京设计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10、对年度内获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每项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资金支持。

朝阳区

对上一年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由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审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丰台区

设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补助资金”,对通过上一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其申报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审计费用,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为2万元。

延庆园

对认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顺义区

1、上一年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上一年度通过市科委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上一年度取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西城区

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石景山区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申报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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