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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利用半年前申请的母案申请一个分案和作为另一申请的优先权基础吗?

发布时间:2018.01.10 广东省查看:2994 评论:5

半年前递交了一份发明、实用新型同日双申。现在由于技术构思的进一步完善,计划操作:实用新型进行进行初审,实现及早拿证。
然后,利用发明作为母案,提交一分案,完全继承母案的全部内容(实现一案双申(当然会考虑修改权利要求避免A9.1));然后再利用该母案做为优先权基础,加入新的技术方案,提交一新的实用、发明双申。这样操作是否可行?有什么注意事项?会不会被认为是非正常申请,导致所有申请都不能获得授权?  @李工仲明 @itnot @寒江独钓 @yanmoyang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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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提交一分案,完全继承母案的全部内容(实现一案双申(当然会考虑修改权利要求避免A9.1)
    -------------
    这里只能提交一个分案,分案的类型必须为发明。即没有这句话之后的内容,将来是一个实用新型+两个发明。

    2018/01/10 22:5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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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然后再利用该母案做为优先权基础,加入新的技术方案,提交一新的实用、发明双申。
    -------------------------
    可行。需要注意的是,该同日申请的就要在同样的申请日递交,并且都勾选双申的选项,同时都要要求优先权。

    2018/01/10 22:5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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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学习了!

    2018/01/11 09: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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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理论上可行,注意点李工在2、3楼已说。实际上我没这么操作过,楼主提供了一个不错的思路啊,赞!

    2018/01/11 09:33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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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刚好我也遇到这种情况,学习了~

    2018/11/07 18:1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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