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佬新颖性的判断标准,到底怎么才算是新颖性呢?
发布时间:2018.01.10 山东省查看:12677 评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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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32xxxx4128Ri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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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果老
2024-04-08 14:56:36
涉外案量骤减了吗
13评论 1 -
吕洞宾
2024-04-05 16:42:59
求助大佬帮忙解答!!!
14评论 0
思博版主
问题2,即使审查员的审查存在不符合审查指南要求的程序问题,但是只要你的申请不具备新颖性,那么你的问题没有解决。
因此,基于上述,在案子具有新颖性的前提下,同时指出审查过程违反程序才有意义。否则在撤销驳回决定之后,审查员依然可以以不具备新颖性再次驳回。
2018/01/10 20:56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8/01/10 21:2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T132xxxx4128Ri
感谢,分析的很明白
2018/01/11 09:05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T132xxxx4128Ri
确实胡乱审查,这又需要请教李工关于复审的另一个问题,复审委在判断新颖性的时候是和审查员标准一样乱审呢?还是严格按照法条指南来审查呢?
2018/01/11 09:08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可能会比初审部门稍微好一些。
2018/01/11 09:16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123___
对于问题1:我倾向于你的看法;
技术特征相同,存在技术领域相同、但技术问题技术效果不同的情况,在准备考试听音频听到老师举例过;如果技术问题技术效果相同,存在不同领域,这个有难度争辩,因为要争辩证明在不同领域是否容易转用;
对于问题2:我没理解。
2018/01/11 10:05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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