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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又一个涉及电路模块的新型,说不符合实用新型保护客体,求支招

发布时间:2017.11.29 河南省查看:3487 评论:8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8-1-29 21:13 编辑

实用新型审查意见,这个案子是一个带温度监控模块的加油机,审查员说温度监控模块涉及计算机程序,解决技术问题需要依赖计算机程序,不符合A2.3规定的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这种情况下答复的思路是什么?这个案子是一案两请,发明的第一独权是实用新型,第二独权是温控方法,实用新型的独权就是写了模块之间的连接关系。   怎么办,有没有大神给我指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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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顶你到楼上

    2017/11/29 11:3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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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温度监控模块涉及计算机程序,但其为现有技术,不是本发明的发明点。

    2017/11/29 11:3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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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你看看我给你分类的专辑下面,以[A2.3]开头的帖子吧。

    2017/11/29 11:4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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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年底了,注意!!最好明年再答复,只能用现有技术答复了,找对比文件

    2017/11/29 18:24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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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哎,年底了,看审查员心情

    2017/11/30 17:1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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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刚废了两个,年前放假前提交的二通答复意见,初七上班第一天就给我驳回了。
    我的是鼠标的,因为我里面有提到驱动程序,说我的属于对计算机程序的改进,直接驳回了。

    2018/03/07 16:23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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