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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没有人觉得权利要求5只是半球体的简单变形,没有创造性吗?

发布时间:2017.11.07 上海市查看:1510 评论:5

难道*利要求5的支撑部的只是一个半球体的简单变形,不具备创造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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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板状+两端圆弧面,具备两个不同特征,有益效果是增加支点受力面积,防止压破支撑面,更加稳定,所以不是简单的变形。

    2017/11/07 13:55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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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不是都说权利要求5是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吗?理由:只有第三实施例提到板状结构,其他实施例均没有,不能直接引权1提出板状结构,如果引权1写板状结构,应该是每个实施例均记载才行,这与说明书内容不符。

    2017/11/07 14:0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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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权5没看出有问题,所以很怂地写了一个可能不具备创造性,因为d1公开的背景技术中提到的是“支撑柱”。。。

    2017/11/07 14: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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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greybrownsky 发表于 2017-11-7 14:24
    权5没看出有问题,所以很怂地写了一个可能不具备创造性,因为d1公开的背景技术中提到的是“支撑柱”。。。 ...

    我也是没有看出问题,硬凹了一个没有创造性,从公知常识来看,这确实是没有创造性的。

    2017/11/07 14:3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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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不具备新颖性呢。

    2017/11/07 16:21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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