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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中的组件标记规则错误,请指教正确的做法。

发布时间:2017.11.03 安徽省查看:1844 评论:12

1.如果多个相同的组件,一般标记是A(1)(2)(3)就是错误的,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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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1.如果多个相同的组件,一般标记是A(1)(2)(3)就是错误的,必须是A(1、2、3)。
    但是如果相同的组件是:A(1)(3)(9),这种非连续的,还需要写成A(1、3、9)吗?
    例如这样的:

    2017/11/03 16:11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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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全部删除之。

    2017/11/03 16: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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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标记的初衷是方便某些人对照附图快速阅读权利要求

    问题是真有必要那么“快”吗?

    说明书实施例已承担该职能

    所以我从来不写

    2017/11/03 20:2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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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目前只是让修改这些标记,没有说要删除。而且在说明书中我还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的

    2017/11/03 20:5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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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just56 发表于 2017-12-15 03:24
    标记的初衷是方便某些人对照附图快速阅读权利要求

    问题是真有必要那么“快”吗?

    我知道可以不写,但是目前已经写了。只能修改啊。
    而且说明书同样涉及这样的问题啊

    2017/11/03 20:55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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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just56 发表于 2017-11-3 20:24
    标记的初衷是方便某些人对照附图快速阅读权利要求

    问题是真有必要那么“快”吗?

    权利要求书 可以不写图标吗

    2017/11/03 22:12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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