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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不是不可以恢复的吗?

发布时间:2017.10.20 广东省查看:1165 评论:3

第一个选项,为啥法定期限还可以恢复? 看解析也是针对指定期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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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看了应该是可以恢复的,针对不可抗拒。。。

    2017/10/20 09:4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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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是可以的

    2017/10/20 11:58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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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嗯,是啊,对发条还是看的不够啊

    2017/10/21 19:3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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