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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ct专利部分优先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04 广东省查看:1899 评论:1

申请人甲申请了一项专利A并获得了授权,后来甲知悉,该专利A保护范围过小,并准备以该专利A为部分优先权,申请一项大保护范围的专利B。那么: 1、专利A公开的内容是否会影响专利B的创造性呢?因为这里B出去A的部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方设法规避的部分。 2、如果申请人乙想以甲的专利A为优先权,申请pct专利,那么甲、乙是否需要签订什么协议? 3、如果1的结论是会影响,那么甲的专利A是否有救济措施,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规避?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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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按照创造性的定义,只要公开,就构成现有技术,那么1的结论应该是会影响。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么专利A写的好失败,是不是无法挽救了。

    2017/09/04 15:1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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