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发布时间:2017.08.01 广东省查看:3197 评论:10
评论列表
李工仲明
2017/08/01 17:52 [来自天津市]
思博版主
2017/08/01 22:02 [来自广东省]
T156xxxx1948Dt
2017/08/01 22:17 [来自山东省]
思博版主 发表于 2017-8-1 22:02任意项包括任意一项和任意项的组合项,比任一项范围大,留着吧。
2017/08/01 22:47 [来自天津市]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8-1 22:47从权不能直接引用多项权利要求,建议你看一下R22.
2017/08/02 10:58 [来自广东省]
思博版主 发表于 2017-8-2 10:58修改的时候,可以拆分出来的技术方案就比任一项的写法多。同时,将“任意项”的那条权利要求直接补入到 ...
2017/08/02 11:12 [来自北京市]
快速回复
喵喵喵喵喵
[7]思博铁粉
主题:223 回帖:666 积分:3409
TA最近发帖
热帖推荐
吕洞宾
2024-04-05 16:42:59
求助大佬帮忙解答!!!
牡丹仙子
2024-04-16 10:07:12
现在专利非正常还正常吗???
李工仲明
不过我认为,这样表达,也没有问题。谁都看得明白你在说什么。
2017/08/01 17:5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思博版主
2017/08/01 22:0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T156xxxx1948Dt
2017/08/01 22:17 [来自山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从权不能直接引用多项权利要求,建议你看一下R22.
2017/08/01 22:47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思博版主
修改的时候,可以拆分出来的技术方案就比任一项的写法多。
同时,将“任意项”的那条权利要求直接补入到说明书中的某两中部分或三个部分中去。
2017/08/02 10:5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我觉得,复审委不一定支持你的这种说法。前审部门,可能会忽略这个问题。
2017/08/02 11:1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