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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任一项,写成了任意项,怎么办,需要改正过来吗?

发布时间:2017.08.01 广东省查看:3197 评论:10

已经递交还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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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你非要改,在主动修改的机会内主动修改吧。
    不过我认为,这样表达,也没有问题。谁都看得明白你在说什么。

    2017/08/01 17:5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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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任意项包括任意一项和任意项的组合项,比任一项范围大,留着吧。

    2017/08/01 22:0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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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不用改,若是发明实审时再说,若是新型审查员让你该的可能比较大。

    2017/08/01 22:1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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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思博版主 发表于 2017-8-1 22:02
    任意项包括任意一项和任意项的组合项,比任一项范围大,留着吧。

    从权不能直接引用多项权利要求,建议你看一下R22.

    2017/08/01 22:4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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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8-1 22:47
    从权不能直接引用多项权利要求,建议你看一下R22.

    修改的时候,可以拆分出来的技术方案就比任一项的写法多。
    同时,将“任意项”的那条权利要求直接补入到说明书中的某两中部分或三个部分中去。

    2017/08/02 10:5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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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思博版主 发表于 2017-8-2 10:58
    修改的时候,可以拆分出来的技术方案就比任一项的写法多。
    同时,将“任意项”的那条权利要求直接补入到 ...

    我觉得,复审委不一定支持你的这种说法。前审部门,可能会忽略这个问题。

    2017/08/02 11: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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