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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专利≠保护垄断

发布时间:2017.06.23 四川省查看:2051 评论:1

本帖最后由 坤伦知识产权 于 2017-6-23 12:47 编辑


“专利”和“垄断”这两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那么,大家是否存在这样的疑问:保护专利不就是保护垄断吗?申请了专利不就能垄断市场了吗?

事实真的如此吗?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厘清上述问题吧。
首先,专利是一种私有财产,非经法律特别规定或者权利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和处分。他人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使用费,若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则会构成侵权。那么,专利权人能否通过禁止他人使用专利来达到垄断的目的呢?

咱们来看看垄断的定义,垄断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举个例子,古代中国官府禁止民间私自贩卖盐、铁、茶,这就是一种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没有了竞争,产品的价格和产量完全由垄断者制定,这就是垄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垄断是一种市场行为。

好了,现在咱们再来理解一下“非经法律特别规定或者权利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和处分”。这里有一个词,叫做“法律特别规定”,那我国专利法关于垄断有特别规定吗?答案是:有。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的,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申请人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所以,专利不能用于垄断市场。当然,即使获得了强制许可,使用者也同样需要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另外,获得了强制许可的使用者也没有允许他人使用专利的权利。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明了,专利权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于通过赋予权利人有限的专有权以刺激创新。
那么,当我们创造了一项发明的时候,是否应该选择保密而不是申请专利呢?答案显然是“否”,因为我们的发明一旦投入市场,就成为了现有技术,而现有技术是不能申请专利的,这也就意味着,竞争对手可以随意模仿并生产我们研发的产品而不必付出任何代价了。而相对的,如果我们的发明申请了专利,即便竞争对手对我们的产品进行了大幅度的创新和改进,并我们的专利的基础上申请了一个新的专利,我们也可以申请实施新专利的强制许可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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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2017/08/07 15:4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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