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务考试中的无效理由
发布时间:2017.05.23 江苏省查看:1420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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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38xxxx8617Yr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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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开始了吧
14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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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缺乏引用基础、主题名称错误基本不会导致权利要求无效
2017/05/23 15:2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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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条是R22所规制的范围,如果没有导致直接属于A26.4的几种情况的发生,不算是A26.4的问题。
2017/05/23 15:31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T138xxxx8617Yr
明白了,细则22条并不属于无效理由。谢谢李工
2017/05/23 15:4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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