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专利资助
发布时间:2017.03.14 上海市查看:2188 评论:7
“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三年年费”。如果申请日2014年2月,2017年2月缴专利第4年年费,那这第4年年费属于政策中资助的对象吗?
求解释。谢谢
资助政策如下:“3、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三年年费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附清单);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3)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sluckymm
[6]思博省省长
主题:5 回帖:65 积分:1011
热帖推荐
北京国专
2017/03/14 17:3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luckymm
缴的是第4年年费。要怎么推算?
2017/03/15 15:13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北京国专
授权当年如果交的是第2年年费,那现在要交的第4年年费不就属于授权后的第二、三年年费么
2017/03/16 11:2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luckymm
决定去申请资助 看工作人员怎么回复。
2017/03/16 14:33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gbfkdlspzkr
整天喊互联网加、大数据、云服务,政府应该对企业专利数据很容易就调出来并核实真伪啊,资助的同时是不是又加重了企业人员的负担,同时资助也是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申请专利本应是企业自身的行为,现在却演变成了政府的考核业绩,悲哀啊。
2017/03/27 11:2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sluckymm
国家重视,政府鼓励。怎么悲哀了?
2017/04/14 10:13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