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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老师,我的专利这样写是不是废了?有没有办法补救?

发布时间:2017.02.28 广东省查看:4860 评论:34

本帖最后由 semiga 于 2017-3-1 10:52 编辑

权利要求1为:
1、一种电视配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板,其固定于电视的一面
。。。。
今天才发现:
要是当时写成“板,其用于固定于电视的一面”就好了,“板,其固定于电视的一面”在实际产品中并没有体现,产品卖的时候没有和电视一起卖的。
请教一下各位老师,不知道这个专利还有没有用?如果没有用的话,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谢谢!!



标签: 专利 补救措施 配件 产品 摩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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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个案子 估计是不能修改成 用于啥啥了;如果说明书里面记载的比较详细、并且有说“用于干啥”的话,弄个分案搞组好点的权利要求。这个母案就当废的吧(或者直接还给母案的独权加点料,以免影响分案)。

    2017/02/28 12:25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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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具备可专利性,授权后生产销售这种专用配件也可能构成间接侵权

    2017/02/28 13:11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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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如果说明书有“用于...”的记载,主动修改期内可以改

    2017/02/28 13:15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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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东西不是早就卖了么。什么时候申请的专利啊。

    2017/02/28 13:4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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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kucaogen 发表于 2017-2-28 13:11
    如果具备可专利性,授权后生产销售这种专用配件也可能构成间接侵权

    先不说这玩意构不构成专用配件,

    你见过几个间接侵权的赢了官司,,,,,

    2017/02/28 13:50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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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kucaogen 发表于 2017-2-28 13:11
    如果具备可专利性,授权后生产销售这种专用配件也可能构成间接侵权

    实用新型,公告授权了

    2017/02/28 13:5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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