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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山东省查看:6005 评论:12

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等事项的通知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22号)》,现就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和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二、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及证书颁发
  自2016年12月13日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应试人员考试报名时提交的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预申请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13日



标签: 专利 代理人 资格考试 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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