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审权要修改问题
发布时间:2017.01.10 天津市查看:1659 评论:3
权1在保存CPC的时候不小心按了删除,删除了权1最后的几句,和最后的句号,导致权1不完整,权2前面没有标号且没有引用基础。
完整的权1在摘要和说明书的实用新型内容部分都有完整的记载。怎么补救。
我现在提交上去的是如下,这个样子的。
1.一种XX,包括A,其特征在于:所述A设置有B,B包括有C、D、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其特征在于:所述E设置有E’。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XX,其特征在于:XXX。
……
知道摘要是没有用的,在说明书中的实用新型内容中。
里面的权利要求1是完整的,如下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XX,
本实用新型上述技术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XX,包括A,所述A设置有B,B包括有C、D、E和F。
上述技术方案有……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E设置有E’。
上述技术方案有……效果。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也有“A设置有B,B包括有C、D、E和F。”的描述。
给下的审查意见是:
权利1中“E设置有E’”内容不清楚,导致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A26.4。应当进行修改,并注意修改在后权利要求的序号以及引用关系。
基于上述理由,该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能按照本通知书提出的审查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并克服所在缺陷,该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这种的我能直接把权1补好吗,超不超范围。如果不能是不是就没有救了,因为是主权呀。
请教下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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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
[2]思博村村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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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把权1补好,说明书有明确记载,可以提上去的吧,提上去算增加技术特征,相当于把权利要求范围缩小了,而且是在原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内容提上去的,所以应该不会超范围,我觉得可以这么补。
2、答复没有提新颖性问题,那假如权1废了,不是可以提从权为主权吗?
3、E设置有E’,这个不知道具体内容,没法说。
2017/01/10 15:0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2017/01/10 15:30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kucaogen
2017/01/10 16:03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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