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实务题目反推出题人思路看卷三撰写部分
发布时间:2016.11.22 江苏省查看:2566 评论:18
今年第四题题目是“撰写独权和涉案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区别进行描述,”往年类似的题目是“撰写独权与现有技术的技术效果区别进行描述”,注意今年用的涉案专利,往年均是现有技术,如果搅拌工具作为一个独权保护客体是搅拌工具,而涉案专利的保护客体是茶壶,属于两个不同的客体,在考试中给出的资料是无法得出搅拌工具与涉案专利的茶壶哪种效果好的。因此,有理由认为搅拌工具并不能成为一个独权,搅拌工具必须与茶壶结合才能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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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兰儿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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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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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各有价值,但是请注意这是考试,不是实操,搅拌工具是不是现有技术我们不清楚,只能根据题目给出的部分作答。况且根据第四题题目而言,搅拌工具与涉案专利的茶壶相比具有什么技术效果,是无法得出的。。。如果选择保护搅拌工具,那么第四题无法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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