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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法08年59题A选项的是否选择的疑问,感谢帮助

发布时间:2016.10.24 天津市查看:1383 评论:2

求助:08年专利法59题:对于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PCT国际申请,下列哪些情形下的申请人可以享有国际申请费的减免? A 申请人为一个居住在美国的中国公民 B 申请人为一个居住在香港的中国公民 C 申请人为一个居住在中国的韩国公民 D 申请人使用PCT-SAFE软件成功提交国际申请 答案是BD。解释是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都是自然人,并且是中国国民和居民,或者是国际局列出的符合费用减缴条件的其他PCT成员国的国民和居民或法人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75%............ 我的问题是对与选项A为什么不能选呢?是因为中国国民和居民是一个条件必须要同时满足吗? 感谢大家的帮助。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法 中国公民 手续费 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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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PCT国际阶段申请费减免的要求: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均是居住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的国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因此A是不行的。

    2016/10/24 18: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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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justear 于 2016-10-24 21:09 编辑

    B 选项,居住在香港,香港也人均不足3000美元吗?还是因为香港属于中国,就按照中国的算?在专利事务方面,香港与大陆属于不同的单位主体啊。换一个角度,香港市民居住在大陆,能否享受减免?

    2016/10/24 21: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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