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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6.3]最近的实用新型审查的看法

发布时间:2016.09.10 江苏省查看:5151 评论:14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6-12-6 11:17 编辑

最近的实用新型审查让我这个08年拿到代理人证书,11年执业的不新不老的代理人不知所措。
同时收到一个审查员的4个审查意见,还都是26.3款,意见可笑的让人觉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能小学都没毕业。
打电话沟通,我明确说是不是专利局审查政策收紧,对方却不承认。
我说如果是政策收紧我们代理人可以让申请人减少申请,我们可以理解,但如果是你审查员个人能力问题,我无法理解。但对方还是不承认是政策问题。
很久没上论坛,遇到这事才再上论坛看到原来大家都遇到这种事情。
我无法理解的是,就算审查严格了为什么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我最近授权的申请,有的结构很简单,刚看到一个也有电路,但是也授权了。这些都是一个权利人的,不同发明人,但他们之间都认识。如果标准统一我们代理人也好向他们说明,现在有的授权,有的不授权,我都无法解释。
只能说垃圾果汁局,垃圾婶差远。
我同是也是律师,建设法治社会,就是一个笑话!!!
应该废除实用新型审查制度,不要又想申请量世界第一,又不想专利质量低。
还要废除垃圾职称评定制度,就不会什么人都想申请专利,编也要编个专利。
这两天的事情就让我想起司法考试老师说的一句话,中国没有法治,也不是人治,人治是伟人之治,新加坡可以说是人治,中国是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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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相同情形,不同对待有感

    楼主可以对比最近快播案,百毒逊雷乐视之流不死搞得民间怨声载道

    老师说,别管别人,你错就是错了
    体现的是权力的傲慢

    2016/09/10 11:10 [来自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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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想试试是否真是法治,建议将实用新型的事情采用司法救济的手段搞到最高院。
    到了国知局收到1万个败诉的时候,他就应该明白了。

    2016/09/10 11:2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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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天朝特色。。。。 摸石头不过河。。。。

    2016/09/10 13:3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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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中国特色     太随意了   人在法上   法律是“球”啊

    2016/09/10 15:08 [来自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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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在思博论坛里也就是抗议一下,除了让局里人或婶差远笑话外,没有意义。建议干到最高院,否则没人听到呐喊声

    2016/09/10 15:28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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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9-10 11:23
    如果想试试是否真是法治,建议将实用新型的事情采用司法救济的手段搞到最高院。
    到了国知局收到1万个败诉的 ...

    实际最有效的是:领导重视

    如果重视了,几个就会改变,如果不重视,或者就是要这样,那么100万个也改变不了

    所以有人说了,领导的看法才是最大的“法”。体现在具体问题上,就是:领导重视,有时还有高度重视。

    这是我们的特色SHZY法制

    2016/09/10 18:41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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