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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无效部分没有逐条理由分析,悲剧了!

发布时间:2012.11.07 广东省查看:5633 评论:11

本帖最后由 Jimshing 于 2012-11-7 15:54 编辑

当时就想按照逐条理由分析,但是想想,无效的点太多了,
然后试题中又有大致这样的话:“如果通过修改可以克服宣告人提出的缺陷,说明理由”,
所以针对涉及到新颖性创造性的内容,
我就先修改权利要求书,然后说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符合专利法及其细则和审查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然后又针对宣告人提出的“没有得到说明的支持”、“不是实用新型的客体”两条理由分析,
这样看起来跟他们按答复审查意见的内容差不多。

大家帮我分析一下,这一个部分我要扣多少分了呢
我自己觉得,宣告成立的部分,简单地回答了应该有5分,
不成立的部分说了和分析了应该有10分,
这样掐指一算,大概应该有30至40分就完全没有了。

能得分部分,包括权利要求的修改,修改后说明理由,分值应该在20至30分吧,
然后就是其他两个独立的无效理由应该有15分,

这样算一下,没有逐条理由分析的同志,应该在回答的内容基本上完全正确和第二部分基本完全正确才有可能低空90飘过~~~
悲剧咯,求安慰!
虽然按照果汁局放水的趋势来看,以后专代证也不值钱了,但是心里就是一个不舒服啊,当时要是冷静点,不怕麻烦,逐条分析理由,那可能基本上就可以低空飘过咯~~~现在只能期待奇迹或者明年再来咯~~~

标签: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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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试题中是这样的话:“如果通过修改可以克服宣告人提出的缺陷,说明理由”?   还是这样的话“如果认为无效理由不成立,详细说明理由”???

    2012/11/07 17:0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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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对出题的目的和问题的设置方式确实有疑问。有题目设置不清的嫌疑。

    2012/11/07 17:2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3楼
    gotothemoon 发表于 2012-11-7 17:04
    试题中是这样的话:“如果通过修改可以克服宣告人提出的缺陷,说明理由”?   还是这样的话“如果认为无效理 ...

    我认为是两个都有说了。

    2012/11/07 18:07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4楼
    gotothemoon 发表于 2012-11-7 17:04
    试题中是这样的话:“如果通过修改可以克服宣告人提出的缺陷,说明理由”?   还是这样的话“如果认为无效理 ...

    哪样啊?……

    2012/11/07 20:38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5楼
    gotothemoon 发表于 2012-11-7 20:38
    哪样啊?……

    如果无效理由成立,简要说明理由;如果无效理由不成立,具体说明;如果无效理由成立,但能通过修改权利要求使无效理由不成立的,简要说明。具体怎么说的不记得了,大体上是这三方面的意思。

    2012/11/07 20:5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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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mail0769 发表于 2012-11-7 20:51
    如果无效理由成立,简要说明理由;如果无效理由不成立,具体说明;如果无效理由成立,但能通过修改权利要 ...

    是这样,那就是说,我实际上只做了第三部分的内容~~~

    2012/11/08 15:4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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