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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的公告信息是否享有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2.03.07 北京市查看:7578 评论:9

一直不是很明白,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公告信息是否享有著作权,比如商标局定期发布的商标公示公告 我是特指网上的公告的内容,不是商标局整理成册的公告出版物。 想听一下各位同行的意见。

标签: 著作权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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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国家公文没有著作权,法律里面写的很明白。

    2012/03/07 10: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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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012/03/07 10: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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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连专利说明书都木有

    2012/03/07 12:0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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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kaimaile 于 2012-3-7 13:46 编辑

    感谢楼上二位

    2012/03/07 13: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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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本帖最后由 seowangluo 于 2012-3-7 16:55 编辑

    不享有著作权

    2012/03/07 16:5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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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和4楼看法不同,我觉得专利说明书应该享有著作权,只不过一般而言这种著作权没有多大价值,尤其是相对于专利权而言更是如此,因此在这方面很少发生纠纷。

    2012/03/08 11: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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