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封闭式,例如“由……组成”、“组成为”、“余量为”等,这些都表示要求保护的组合物由所指出的组分组成,没有别的组分,但可以带有杂质,该杂质只允许以通常的含量存在。对应于consisting of
3. 半开放式,即“基本”一词与封闭式的词连用,例如“基本上由……组成”、“基本组成为”,采用这种方式表达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介于开放式与封闭式之间。它使封闭式的权利要求只是向着这样一些未指出的组分开放,这些组分可以是任何含量,但必须是那些对所指出的组分的基本特性或者新的特性没有实质上影响的组分。对应于consisting essentially of
weisifan
2012/02/18 19:54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记忆来也
国内的好像没有吧,不过我记得好像在哪看到一个词好像能说成半封闭,不过现在我也不敢肯定了。不会是幻觉吧???
2012/02/18 22:13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t14495716
这个问题我不懂,但我记得在书上看过,所以就贴上来给你看一下。
========================================================
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一、化学发明的权利要求
1、化合物权利要求
化合物权利要求应当用化合物的名称或化合物的结构式或分子式来表征。化合物应当按通用的命名法来命名,不允许用商品名或代号;化合物的结构应当是明确的,不能用含糊不清的措词。
2、组合物权利要求
组合物权利要求应当用组合物的组分或者组分和含量等组成特征来表征。组合物权利要求有开放式、封闭式及半开放式三种表达方式。
1. 开放式,例如“含有”、“包括”、“包含”、“基本含有”、“本质上含有”等,这些都表示该组合物中还可以含有权利要求中所未指出的某些组分,即使其在含量上占较大的比例。对应于comprising
2. 封闭式,例如“由……组成”、“组成为”、“余量为”等,这些都表示要求保护的组合物由所指出的组分组成,没有别的组分,但可以带有杂质,该杂质只允许以通常的含量存在。对应于consisting of
3. 半开放式,即“基本”一词与封闭式的词连用,例如“基本上由……组成”、“基本组成为”,采用这种方式表达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介于开放式与封闭式之间。它使封闭式的权利要求只是向着这样一些未指出的组分开放,这些组分可以是任何含量,但必须是那些对所指出的组分的基本特性或者新的特性没有实质上影响的组分。对应于consisting essentially of
4. “主要”一词与封闭式的词连用时,即“主要由……组成”、“主要组成为”,其含义为开放式。
上述这些开放式或封闭式在使用时,必须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例如,权利要求的组合物A+B+C,如果说明书中实际上没有描述除此之外的组分,则不能使用开放式权利要求。
另外还应当指出的是,一项组合物独立权利要求A+B+C,假如其下面一项权利要求中还有另一组分D,则对于开放式的A+B+C权利要求而言,含D的这项为从属权利要求;对于封闭式的A+B+C权利要求而言,含D的这项为独立权利要求。
2012/02/19 12:4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珍珠奶茶
2012/02/19 12:55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记忆来也
非常感谢,就是要你这个,我之前就刚刚看过,不过找不到,你帮我大忙了,还是谢谢!!!
2012/02/19 18:55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记忆来也
我想再问一下,是不是只有化学领域才能这么写?其他领域呢?比如电子,机械。。。谢谢!
2012/02/20 09:1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